多地调房产落户政策 成都放宽购房落户限制
10月15日,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公安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》,该通知有效期为3年。
根据通知,在成都市购买并已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个人,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。符合条件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老年父母也可随迁户口。这里所指的住房是指通过购买方式获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。
新政策取消了购房面积、购房时间以及社保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。对于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的情况,规定申请入户时至少需要一位监护人一同迁移。另外,非直系亲属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的情形不在此次通知适用范围内。